懷孕產檢有什麼補助,要如何申請?
1. 國民健康署提供10次產前檢查、懷孕第35-37週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,以及2次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服務。
2. 補助高危險群產前遺傳診斷費用(年逾34歲或高風險孕婦,每案補助5000元),無胎數限制。
3. 提供全人照護為核心之全國免付費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(0800-870-870)服務及關懷網站(http://mammy.hpa.gov.tw/),提供孕產知識學習、孕程產檢管理、媽媽健康記錄等雲端孕產管理工具。
4. 提供孕婦及其家人戒菸服務
5. 提供孕婦健康手冊
6. 新住民未納健保前產前檢查: 新住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,每胎以補助10次為上限,每次補助新台幣600元整。
無需申請,產前檢查給付時程及服務項目列在孕婦健康手冊第3頁,攜帶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即可亨有產檢補助,準媽媽記得要與醫師配合準時接受產檢,確保寶寶與媽媽的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