嬰幼兒意外事故防制-汽車安全座椅的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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帶寶寶外出怎樣做最安全?答案是正確使用汽車安全座椅!
交通部於109年9月1日實施新修正的「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」,小型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,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於安全椅
1.年齡在2歲以下者,應安置於車輛後座之攜帶式嬰兒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,予以束縛或定位。
2.年齡逾2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者,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幼童用座椅,予以束縛或定位,並優先選用後向幼童用座椅為宜。
3.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,並應依安全椅產品檢附之說明書所示方式,確實將安全椅與汽車座椅連接穩固,並符合安全椅產品所允許之身高或體重限制。
4.若孩子年齡在4至12歲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,交通部提醒應坐於車輛後座,並依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規定使用安全帶。
行車時使用安全座椅可降低兒童頸部73%衝擊力、減少71%死亡率,後向乘坐的安全性提高75%。
◎「後、安、固、指」四口訣 兼顧舒適與安全
市面上安全座椅的形式多樣,該如何確定正確使用安全座椅呢?國民健康署提供您以下4個簡單好記的小口訣,讓您第一次使用就上手!
「後」:只安裝於「後」座,並選用「後」向式安全座椅
「安」:請依循各廠牌說明書「安」裝安全座椅
「固」:安裝完成後必須確認安全座椅穩「固」不搖晃
「指」:確認寶寶繫緊安全帶並保留一「指」寬的空隙
※提醒您,不單獨將寶寶留在車內
因為緊閉門窗的車子,在大熱天車內溫度就可能高達54-60度,對熱度比較敏感的嬰幼兒,即使只是短暫時間留置其中,也會受到嚴重熱傷害。並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,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,不可讓他獨處,違反者,主管機關命其接受4小時以上、50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,同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1條也有規定汽車駕駛人將6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兒童單獨留置車內者,處新台幣3千元罰鍰,並施以4小時交通安全講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