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B型肝炎篩檢
1.B型肝炎病毒主要是藉由體液或血液,經由親密接觸、輸血、注射等途徑而傳染,一般可分為垂直傳染(指帶原的母親在生產前後將B型肝炎病毒傳染給新生兒)和水平傳染(有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黏膜進入體內而感染,如輸血、共用針頭或注射器、…都可能感染)兩類。
2.愈小年齡就受到B型肝炎病毒感染時,愈容易成為慢性帶原者。母嬰間的垂直感染,是臺灣地區B型肝炎盛行的重要原因,40-50%的帶原者是經由此途徑傳染。早期的預防接種能有效預防B型肝炎的感染,為截斷母嬰垂直感染,政府於民國73年7月起針對母親為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之新生兒接種B型肝炎疫苗。此外,若媽媽為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者(e抗原陽性),嬰兒於出生後另儘速接種一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。並自民國75年7月起全面對新生兒實施B型肝炎疫苗接種。
3.因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(e抗原陽性)媽媽所生的寶寶,在完成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(HBIG)及3劑B型肝炎疫苗後,仍有約10%可能成為慢性帶原者,增加了肝功能異常、猛爆性肝炎及未來發展成肝硬化、肝癌之機率。為及早發現這些寶寶的B型肝炎預防接種成效與感染狀況,儘速採取後續補接種與追蹤措施,政府自民國99年9月起提供媽媽為e抗原陽性的幼兒(97年7月以後出生者),在滿12個月大時,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及B型肝炎表面抗體(anti-HBs)檢測。為維護愛兒的健康,請一定要記得帶寶寶去醫院診所檢查喔。
4.另對於原有之B型肝炎帶原者,為降低肝硬化與肝癌之發生率,衛生福利部實施「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帶原者及C型肝炎感染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,提供每6個月1次之追蹤管理照護,期能使慢性肝炎患者,獲得積極治療之機會。因此亦請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(或e抗原陽性)的準媽媽,產後別忘了依消化專科醫師的建議,定期進行相關追蹤檢查,寶貝自己的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