準媽媽的健康注意事項_妊娠合併症
關鍵字: 妊娠合併症 妊娠性高血壓 子癇前症 妊娠毒血症 子癇症 糖尿病 氣喘
◎懷孕期間可能的合併症
1.高血壓及子癲前症:
妊娠合併高血壓的情形有下列幾種
(1)妊娠性高血壓:
孕婦過去不曾有過高血壓的病史,因為懷孕而引起高血壓症狀。在妊娠中血壓的收縮壓高於140mmHg或舒張壓高於90mmHg,或妊娠後期之血壓比早期收縮壓升高30mmHg或舒張壓升高15mmHg即可診斷為妊娠高血壓,無蛋白尿,產後12週內會恢復正常。
血壓測量需要至少兩次間隔六小時以上的測量為準。常見於高齡初產婦、或孕婦本身已有高血壓、糖尿病或腎臟疾病,曾發生過妊娠高血壓、多胞胎、葡萄胎、胎兒水腫、羊水過多、紅斑性狼瘡等等。由於血管收縮的影響,以致胎兒在子宮內所獲得的營養便不足,因為營養不足胎兒出生體重會降低。而孕婦發生血壓上升的時間愈早,對胎兒的影響也就愈嚴重。另常會有早產的發生,主要是因為胎兒在子宮內的生長狀況不佳,長期處於不利的生長環境中,胎兒容易出現窘迫徵兆,醫生會考慮提早娩出。另一個主要因素是因為母體高血壓嚴重時,使用降血壓藥物也無法適當的控制血壓,為免得孕婦發生子癲前症或子癲症,故提前生產。孕婦須固定按時自行監測血壓,每天早晚各量一次並做記錄,並注意胎動。每一~二週做一次產檢,有異常時就應提早就診,儘量保持情緒的穩定。醫師會視病情給予控制血壓的藥物,對於嚴重需住院且合併子癲前症的孕婦,醫師除給予口服降血壓藥物外,也會給予硫酸鎂以預防痙攣的發生。
治療妊娠高血壓,最好方法就是生產,因此醫師會依據臨床症狀,胎兒肺部成熟後,或者產婦血壓控制不良,胎兒出現生長遲滯,臍帶或胎兒血流出現異常,評估選擇適當時機生產。
(2)子癇前症(又稱“妊娠毒血症”):指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的高血壓,同時合併有尿蛋白(常合併全身性水腫)。
(3)子癇症:子癇前症同時合併抽痙、癲癇。
(4)慢性高血壓:懷孕以前已經出現高血壓或高血壓出現在妊娠20週之前;另一種情況是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高血壓,但產後12週內還沒有恢復正常。妊娠合併高血壓的孕婦,須密切配合醫囑門診追蹤,定期評估胎盤的功能與胎兒的發育狀況。平常要多休息,特別注意血壓及胎動變化,避免產生壓力。飲食方面應注意飲食輸出入量、採高蛋白飲食、控制鹽分攝取。
2.糖尿病:
在妊娠合併糖尿病的懷孕婦女,可分為兩種,一種為懷孕前就已經知道是糖尿病患者;而婦女不論是罹患第一型或第二型的糖尿病者,在懷孕後應持續或改用胰島素控制血糖,並與醫師及營養師配合。另一種是妊娠期間首度出現糖尿病明顯症狀者,或經糖尿病篩檢陽性者再經「葡萄糖耐量試驗」,判定為異常者,即稱為妊娠性糖尿病。
糖尿病孕婦於妊娠期間,應洽詢營養師解說及指導適當的孕期飲食治療;提供衛教諮詢:了解孕母高血糖對胎兒可能的影響、如何預防高血糖、認識低血糖症狀與處理、居家自我測試及紀錄血糖。而在產前持續施打胰島素的孕婦,產中應將血糖維持在正常範圍內(70-140mg/dl),避免母體血糖持續增高,造成新生兒次發性高胰島素血症及新生兒持久性低血糖反應。(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)
3.氣喘:
氣喘是不可輕忽的疾病,準媽媽不能因為擔心藥物會影響胎兒而擅自減藥或停藥,必須諮詢你的醫師之後做調整。
妊娠合併氣喘的發生率約為1-3%,約有三分之一患有氣喘的婦女於孕期時會惡化,三分之一會維持不變,另外三分之一反而會改善。最好於懷孕前先控制好病情,再懷孕。產檢時請記得告訴醫師“我有氣喘”,方便醫師協助醫療照護。當然,“避開過敏原”是首要的原則。
4.癲癇:
大多數女性癲癇患者在懷孕期間痙攣的控制都可維持穩定不變。有些人很少發作,但也會有較難控制的痙攣發作,所以,詳細告訴醫師所有發作的情形,協助控制是相當重要的。懷孕期間若發作,都應被考慮送醫院緊急就診。為了妳及寶寶的健康著想,懷孕期的發作控制是必要且不可缺的。記住不可自行停藥,尤其是當懷孕已達兩、三個月之後,更是應該要規律服用藥物。若隨意停止治療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危險性,甚至比服用癲癇藥物所造成的影響還大。此外有些抗癲癇藥物會降低血中維他命K,使凝血機轉變得不好,所以在快生產之時應該要補充維生素K,而且小孩出生後也要補充維生素K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