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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管署將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



   疾管署正式將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,以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疾病監測及防治,提升民眾和醫療院所之警覺心,有助於及時掌握疫情與感染來源及相關風險因子,以阻斷疫情傳播,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。另,有關1/15上午新聞稿發布符合「中國武漢旅遊史之發燒肺炎病例」通報定義之2名檢驗中個案,其檢驗結果,1名為流感與新型冠狀病毒皆陰性,另1名為H1N1流感病毒陽性,皆予以排除;迄今通報9例疑似案例,均已排除。

   疾管署提醒,醫療院所診治病患時,如發現疑似個案符合病例定義,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,衛生單位將針對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、疫情調查、自主健康管理及接觸者健康監測等防治措施。有關疾病通報定義、疑似通報個案處理流程、檢體採檢送驗方法,以及相關防治指引會隨疫情狀況及時更新公布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防疫專區(http://www.cdc.gov.tw 首頁>傳染病與防疫專題>傳染病介紹>第五類法定傳染病>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)。
   疾管署表示,現處流感及肺炎等呼吸道疾病好發季節,呼籲計劃前往當地及鄰近區域的民眾,應避免出入傳統市場、醫院等人多之公共場所及接觸野生和禽畜類動物,同時落實肥皂勤洗手、配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;返國入境14日內如出現發燒、咳嗽、呼吸急促或類流感症狀,應主動告知機場或港口檢疫人員,依指示配戴口罩就醫,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、接觸史,以供醫師及時診斷通報。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 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,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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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  新聞稿

疾管署自2020115日起將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