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二級警戒期間遵守防疫指引 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逐步運作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,至8月23日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,為了讓家中幼童和長輩,可以隨著疫情緩和走出家門紓緩身心,衛生福利部發布「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,及「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,讓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,於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,地方政府得因時因地評估是否逐步恢復運作,提供幼童及家長、長輩適合的服務內容,以兼顧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防疫措施。
衛福部說明,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,是以幼童及其家長、主要照顧者為主要服務對象;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則包含:社區照顧關懷據點、巷弄長照站、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、長者健康促進站、長青學苑等,是以社區長輩為主。這兩份指引的活動場域接近社區民眾,可以提供便利、可近及在地的服務,要兼顧疫情管控及民眾使用需求,對於逐步開放運作,一定要遵守防疫管理指引的內容並落實執行。
衛福部進一步說明,人員進出活動場地的管理最重要,因此,親子館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,要先完成使用場地的查檢表,並報地方政府備查,才可以開放。對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(包含志工和講師),以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服務對象(含陪同者),除了要求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,或首次提供/接受服務前,提出3日內抗原快篩(含居家快篩試劑)或PCR檢驗陰性證明;也必須要先行造冊及事先預約,再配合實聯制,進行訪客登記;而活動空間要降載使用,可依照每人2.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,且不得超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室內集會活動人數(50人)上限,注意維持社交安全距離。
衛福部強調,考量用餐需長時間脫下口罩,易增加傳染風險,親子館內原則禁止飲食,如嬰幼兒因生理需求而有飲食必要時,應規劃獨立、環境通風之空間,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僅可提供外帶及外送;另應暫停外展服務、親子活動及課程,與不必要之群聚活動(如:卡拉OK);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每日課程活動宜採分組進行,活動設計內容應避免肢體接觸或傳遞物品、共用器材(如:麥克風、麻將、桌遊等);每一服務時段前、後須進行空間、設施設備及教、玩具清潔消毒,並視使用情形,加強廁所清潔消毒頻率;確實執行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健康監測計畫,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。為落實防疫措施,發生疑似或確診病例,應通報地方社政、衛政主管機關,並配合後續應變處置;這些活動場地,只要出現1名確診者,就要停止服務,並進行環境清消作業,且經地方社政、衛政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恢復服務。
衛福部呼籲使用者、服務對象及服務人員,都應配合並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各項防疫指引,才能在安全的生活環境中,安心接受服務與活動,促進身心健康。
新聞來源: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16-62615-1.html
◎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.pdf
◎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.pdf